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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方表示,朝野共识下,赖清德愿就“宪法”职权,赴“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0月25日电(记者 黄筱筠)针对“宪法法庭”今日就“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部分条文及刑法第141条之1规定“释宪”案,作成宪判字第9号判决,“总统府”发言人郭雅慧表示,赖清德尊重“宪法法庭”对“释宪”案的判决结果,也愿意依照“宪法法庭”最新判决意旨,并在“立法院”朝野党团具共识前提下,就“宪法”职权,赴“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
郭雅慧说明,“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及刑法从修法到“释宪”的过程中,社会上有许多讨论与辩证,如今“宪法法庭”已经作出判决,期盼朝野各政党能够共同携手,守护台湾自由民主“宪政体制”,为“国家”永续发展及人民权利福祉共同努力,让台湾的民主更深化、更具韧性。
郭雅慧表示,赖清德也愿意依照“宪法法庭”最新判决意旨,并在“立法院”朝野党团具共识前提下,就“宪法”职权,赴“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向全体民众报告“国家”发展情势。也期待有关部门依判决意旨,维护“国家宪政体制”与人民基本权利。
“总统”、“行政院”、“监察院”、“立法院”民进党团就三读通过的“国会”改革法案,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宪法法庭”下午宣判,大法官判决“立法院”可邀请“总统”“国情报告”、但对“总统”无“宪法”拘束力、且即问即答规定“违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