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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文灿今日一审二次开庭。(中评社 卢诚辉摄) |
中评社桃园12月30日电(记者 卢诚辉)民进党籍前海基会董事长郑文灿因桃园市长任内土地开发案涉贪,7月遭收押禁见,8月底遭起诉遭求刑12年,以新台币2800万元交保。郑案一审今日二次开庭,郑的王牌律师团一开场便提出10个论点来质疑检察官不专业,并强调检方从接案到发动搜索与拘提仅短短一周,凸显检方侦办郑案的草率与偏见。
桃园地院今日召开郑案第二次准备程序庭,郑文灿于上午约8时58分就抵达法院,在律师陈永来陪同下快步进入,面对媒体提问不发一语,而郑的另两名辩护律师锺维翰与何祖舜则已在第14法庭外守候,似乎有备而来。而桃园地检署将由主任检察官吕象吾、公诉组检察官邱健盛与陈嘉义担任公诉检察官应战。
何祖舜率先发言为郑文灿辩护表示,检察院指涉郑文灿涉嫌职务上行为收贿罪,但郑曾担任过两届共8年的桃园市长和近1年4个月的“行政院副院长”,是台湾社会公认的重要政治人物,因此本案备受媒体和民众关注,希望法官能给予郑更多的耐心与客观的理解,让郑有充分的时间说明来努力证明自己的清白。
何祖舜认为,检察官起诉郑文灿与行贿人间存在的职务上行为对价关系,自始客观不存在,郑并无收贿的犯意和行为,也无配合职务上的行为存在。在检察官起诉书所载的犯罪事实中,存在许多检察官的个人臆测、先后纪载的矛盾和引用都市计划流程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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