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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慈庸。(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3月13日电/针对赖清德宣布将恢复军事审判制度,因胞弟洪仲丘2013年在军中受虐致死,力主废除军审制度的前“立委”洪慈庸随即在脸书发文表示,《军审法》当年修法是为了终止威权时期留下的遗毒。如今赖清德要有条件地针对“境外敌对势力”重启,“那配套务必要做足”。
赖清德下午在记者会上表示,将全面检讨修正“军事审判法”,恢复军事审判制度,让军法官回到第一线,与检调司法机关共同协力,处理现役军人涉犯叛乱、利敌、泄密、废弛职务、抗命等军事犯罪之刑事案件。未来现役军人触犯陆海空军刑法之军事犯罪案例,将交由军事法院审判。
2013年台湾军中爆发洪仲丘因受虐致死案件,在广大民意诉求下,“立法院”朝野党团迅速启动修法程序,同年8月6日火速三读通过“军审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明订现役军人若是在承平时期(非战时)犯罪,其侦审程序不再适用军审法,改依“刑事诉讼法”由普通检察署、法院处理,自此军审法几乎名存实亡,各级军检署、军事法院也于隔年正式裁撤。
洪慈庸表示,赖清德的“恢复军审”,很多人来问我看法,不过,就如同2019年她曾对韩国瑜院长直指“台湾没军法”发表的看法一样,她认为应该再次向大家重温十二年前军审法修法的事实。
第一,事实面,《陆海空军刑法》,自1929年起实施,至今从未废除,军法一直存在;《军事审判法》2013年三读通过的结果,是军人涉及刑事案件在非战时回归一般法院去做审理。
第二,当年的修法,是因为从威权时期以降,检审不分与人权侵害不断,已经累积了过多的冤案,却从来没有进行过有效的检讨。这其实与“军队管理现代化”是在同样的趋势之下发生的,目的之一,也包含是体质强健提升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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