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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民党台北市党部主委黄吕锦茹。(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5月6日电/台北地检署侦办罢免民进党籍“立委”吴思瑶、吴沛忆提议书幽灵连署案,台北地方法院4月25日裁定羁押中国国民党籍台北市党部主委黄吕锦茹。黄吕5月5日提出抗告,高院由审判长刘岳承、陪席法官黄翰义、受命法官王耀兴组成合议庭审理后驳回抗告。
国民党迄今已有13名党工因连署案遭到羁押。
合议庭审理后,认被告黄吕锦茹涉犯刑法第216条、第210条之行使伪造私文书、个人资料保护法第41条之非法利用他人个人资料等罪嫌重大,且被告与本案其余共犯间,关于政治立场及本案犯行部分,均有利害关系,事后又曾指示他人制作某文件传送予共犯,有事实足认有勾串共犯、灭证之虞。
再参酌现今通讯软体便捷、迅速、私密等特性,被告非无透过通讯软体与其他共犯就本案分工等情节进行联系以串证之可能性,如未予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显难确保后续追诉程序之顺利进行,而有羁押必要。原审裁定被告羁押禁见,并无违法或不当。被告抗告无理由,应予驳回。
黄吕锦茹4月19日首次羁押庭,法官认为犯嫌不足,当庭释放,北检不服提抗告成功,北院4月25日重开羁押庭后大逆转,认定黄吕锦茹涉犯《刑法》行使伪造私文书、《个人资料保护法》的非法利用他人个人资料罪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实足认她有勾串共犯、灭证之虞,科技监控等较轻微的强制处分不足以替代羁押,有羁押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