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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文灿案检辩激烈攻防 聚焦有无拿钱办事
http://www.CRNTT.com   2025-06-17 21:32:44


桃园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吕象吾(左)、检察官邱健盛(右)、陈嘉义(后)离开桃园地院。(中评社 卢诚辉摄)
  中评社桃园6月17日电(记者 卢诚辉)民进党籍前海基会董事长郑文灿因桃园市长任内土地开发案涉贪,去年8月遭检方以贪污等罪起诉,求刑12年。今天开庭时间近3小时,其中约2.5小时都拿来勘验2017年1月6日的桃园市政府内部会议关键录音档,检辩双方在最后半小时才各自发言展开激烈攻防,双方争点全都聚焦在郑文灿涉贪有无对价关系上。

  郑文灿今日开庭时再次更换王牌律师团阵容,除律师钱建荣、锺维翰仍担任辩护律师外,将原本的律师何祖舜更换成曾担任桃园地检署检察官的律师施宣旭。桃园地检署则由主任检察官吕象吾、肃贪组检察官陈嘉义与公诉组检察官邱健盛应战。

  桃园地方法院今日下午开庭花了近2.5小时勘验2017年1月6日的桃园市政府内部会议95分钟关键录音档。审判长孙立婷在勘验完绿音档后,才让检辩双方各自发表意见,检方则由主任检察官吕象吾率先发言表示,检察官自始未曾主张土地变更程序是违法的,因此检辩双方并不需要针对土地变更程序的合法性加以论辩。

  吕象吾指出,行政机关采纳人民陈情的诉求,这样的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问题是郑文灿在多次开会的过程中,早已知道了廖俊松的诉求,也知道因为自己身为市长的职务身分,对于廖俊松的诉求能否实现,具有关键的影响力,因此在这种情况之下,廖俊松交付新台币500万元给郑文灿时,纵使是再没有社会经验的人,也能够清楚联想到对方给钱的用意。

  吕象吾强调,本案起诉书所认定具有对价关系的职务上行为,就是起诉书所载郑文灿批准发函向“行政院”申请核定为“国家重大建设计划”以启动都市计划变更程序,并私下向“国发会主委”陈美伶请托协助的行为,也直接强调这些行为就是郑文灿收受500万元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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