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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叶庆元。(中评社 张颖齐摄) |
中评社台北6月30日电/赖清德29日在“团结十讲”第三讲提到,台湾没有代表参与1946年制宪,遭到反驳。民进党“立院”党团干事长吴思瑶则称,参与的台湾代表是被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所钦点。东吴大学法学院兼任助理教授、律师叶庆元进一步反驳指出,台湾18位代表参加制宪大会,这些人是经台湾省参议会投票产生、经过民意挑选,直言赖清德“不要再拗了”。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叶庆元今天在中广前董事长赵少康召开的记者会中表示,台湾有选出18位代表参加制宪大会,这些人是经台湾省参议会投票产生、经过民意挑选。而台湾省参议会同样有经过民主机制,其是在1946年4月15日,在台湾17个县市选出30位台湾省参议员。在之后,由这30位参议员选出制宪大会代表。
“台湾人民是经过民主选举程序,选出了18位制宪国民大会代表参与宪法制定”,叶庆元直言,赖清德在昨天“团结国家十讲”中,“没有台湾人民代表参与制宪”的说法,就是一个谎言、假讯息。这些参与的代表是经由民主程序产生,“我想‘总统′不要再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