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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萧奕弘提出行政诉讼并声请假处分,争取柯文哲26日参与台北市第六选区蓝委罗智强的罢免投票。(柯文哲脸书) |
中评社台北7月24日电/台湾民众党前主席、前台北市长柯文哲因京华城案羁押于台北看守所,委托律师萧奕弘提出行政诉讼并声请假处分,争取柯在7月26日参与台北市第六选区国民党籍“立委”罗智强的罢免投票。主张投票为公民权,人身自由受限不应影响投票权利。但北选会与台北看守所则强调未剥夺其投票权,并指出现行法规未赋予不在籍投票及外出投票之权力。柯是否能如愿投票,北高行将于25日做出决定。
根据柯文哲的投票通知单,因其户籍地在台北市大安区,要投的是台北市第6选区蓝委罗智强的罢免案,投票地点在金瓯女中。投票时间自7月26日上午8点起至下午4点。但柯文哲正被羁押禁见在台北看守所,因此委由律师向北高行提起行政诉讼并声请假处分。
柯文哲的律师萧奕弘在庭上主张,台北市选举委员会与台北看守所依法有配合义务,应提供公民适当投票方式。他提出了三项方案,包含在监所内设置投票所、实施通讯投票或由监所人员戒护柯文哲至投开票所完成投票,以确保其公民权利得以行使。
不过台北市选委会认为,现行法律未有不在籍投票、通讯投票相关规范,尚需立法,且依选罢法规定,必须在公开透明场所进行投票、开票唱票,也需符合秘密投票原则,因此投票地点仍以户籍地所在之投票所。在看守所内投票不符选罢法规定。另选委会有寄发投票通知单,即未剥夺其投票权,如果柯文哲能亲自到投票所投票,选委会不会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