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回复身分加严 萧旭岑:曹兴诚有差别待遇?
http://www.CRNTT.com   2025-08-18 14:43:15


马英九基金会执行长萧旭岑(左)接受媒体人王浅秋访问。(中广千秋万事节目提供)
  中评社台北8月18日电/台“内政部”近日预告修正办法,台湾人因领大陆护照或在大陆设籍而丧失台湾身分,欲申请回复台湾身分时,应符合对台湾“国防”安全有重大贡献等条件,形同让在陆台湾人要恢复身分变更严格。马英九基金会执行长萧旭岑18日受访时质疑,当初罢团领袖、联电创办人曹兴诚恢复国籍为何就没那么复杂?是否有差别待遇?

  “内政部”预告修正“在台原有户籍大陆地区人民申请回复台湾地区人民身分许可办法修正草案”,新增第三条规定,申请回复台湾人民身分者,应有具体事证认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对台湾“国防”安全、国际形象或社会安定有重大特殊贡献。二、有助于台湾整体利益。三、基于人道考量。

  萧旭岑在《千秋万事》节目上指出,该许可办法是行政命令,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而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明定“单一户籍”制,在大陆有户籍就不能有台湾户籍。突然增加这三个条件,行政命令已逾越母法给予的限制及规范。萧建议国民党“立委”比照过去民进党“立委”审服贸条例的精神,要求该许可办法要送“立院”审议。将行政命令从备查改成审查,这是“立院”的权力。请蓝委发挥职责,由内政委员会要求刘世芳说明这个许可办法的依据。

  萧旭岑表示,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九条之二”,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者,嗣后注销大陆地区户籍或放弃持用大陆地区护照,得向“内政部”申请许可回复台湾地区人民身分,并返回台湾地区定居。虽然条文有允许“内政部”订立办法,却没有附加条件。“内政部”这是在逾越母法规范,“哪个条文允许你限制人民迁徙自由”?

  萧旭岑说,他看到这些限制,突然想起曹兴诚。他曾经放弃“中华民国”国籍变成新加坡人,突然间宣称反共又回来变成“中华民国”国民,他真的对国家有贡献吗?他说要捐钱给“国防部”也没有,只是变成赖清德的行动导师而已。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