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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9月12日电/前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长任内涉京华城案,台北地方法院5日裁定他以7千万元交保。柯文哲8日办保完成后获释,在北院外发表谈话,怒轰台北地检署什么都没查到。北检9日晚间正式对柯文哲、应晓薇交保案提出抗告,高等法院11日收案,并于今天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
北检抗告理由包括,10月间还有待交互诘问的重要证人,至少包括前北市都发局长黄景茂、前北市副市长黄珊珊等人,因此不论贪污罪或公益侵占罪,在证人交互诘问完毕前仍有羁押必要。
北检表示,柯文哲9日具保后,即与本案证人陈智菡、陈宥丞有所接触,已违反法院具保命遵守的“不得与证人有任何接触之行为”事由,柯具保后,对即将于16日到法院作证的共同被告李文宗喊话,故共同被告李文宗就公益侵占之犯罪事实,与柯文哲有相互指证之关系,柯文哲有羁押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