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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腾鹞:蓝白推民生法案 卓不副署会被反噬
http://www.CRNTT.com   2025-12-17 00:43:52


东海大学法律系退休教授林腾鹞接受中评社专访。(中评社 张颖齐摄)
  中评社台北12月17日电(记者 张颖齐)“行政院长”卓荣泰15日宣布,对“立法院”三读通过的《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案不予副署,引发“宪政”高度争议。东海大学法律系退休教授林腾鹞接受中评社专访指出,“行政院”以“违宪”为由拒绝副署,法理上站不住脚,若行政权一再拒绝执行“立法院”通过的法律,最终势必引爆民怨外,“政院”自己也会受不了。

  至于蓝白在野党是否束手无策?林腾鹞认为并非如此,在野党既然握有“国会”多数,仍可持续推动对人民有利的法案,并透过“用人权、用钱权”制衡行政权,包括否决“中央政府”总预算、人事案、大法官、“中选会”与NCC通传会委员等,都是“宪法”赋予“立法院”的重要反制工具。

  林腾鹞强调,若“行政院”对合理、攸关民生的法案一再不副署、不执行,例如退休军公教待遇、社会福利等,民怨自然会累积,难道合理的法律都可以不执行吗?届时政治压力将使行政权难以承受。

  林腾鹞,出生于台北市,祖籍福建省漳州,德国科隆大学法学博士。历任东海大学法律系教授32年、德国科隆大学东亚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傅尔布莱特资助学者、史丹福大学访问学者、东海大学训导长、总务长、研发处执行长、法律系主任与所长、“国大代表”、“行政院经建会”顾问、台中市顾问、律师等。

  林腾鹞接受中评社访问时,首先从“中华民国宪法”第70条切入指出,该条文明文规定“立法院”对于“行政院”所提预算案,不得为增加支出之提议”,其立法目的在于限制“国会”在审查政府总预算案时,避免以讨好选民方式恣意加码支出,却不需承担行政与财政责任。然而,《财政收支划分法》属于法律案,而非预算案,与“宪法”第70条所规范的对象完全不同。

  林腾鹞说,将财划法混同为预算案,是把预算案与法律案搞不清楚。依“宪法”第107条、第111条规定,财政制度的立法权属于“立法院”,而非“行政院”,“行政院”仅有依法编列预算的权限,若预算未依法编制,“立法院”本就可以删减或否决。他批评“行政院”指控财划法“违宪”,实际上是对“宪法”体系理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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