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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
中评社北京8月10日电/对五原县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局长等4人立案审查,将五原县纪委书记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对科右前旗15名乡镇(苏木)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对苏尼特右旗4名纪检监察干部诫勉谈话;责成鄂托克旗纪委及其他7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
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加大对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的检查力度,巡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等20个旗县(市、区)期间,同步对20个地区纪委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政治担当不足”“履职聚焦不准”“监督触角不灵”“线索处置不及时”等监督执纪问责19类124项具体问题。
2018年1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了对20个旗县(市、区)纪委监督检查情况的专题汇报。“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用好追责问责利器,针对被巡视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该追责的严肃追责,务必整改到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奇凡指出。
巡视整改是检验“两个维护”是否坚决的试金石。20个被巡视地区纪委拿反馈意见当“镜子”,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迅速整改落实。2个月集中整改期间,363名党员干部和64个单位(部门)被追责问责,其中涉及纪检监察干部159人,其他党员干部204人。20个纪检监察机关(相关室)被通报批评或作出书面检查,44个其他单位被相应问责。
与此同时,被巡视旗县(市、区)所属10个盟市纪检监察系统全面对照巡视发现的典型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呼和浩特市纪委启动交叉检查机制,发现问题212个;锡林郭勒盟纪委突出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程序类问题自查自纠,对案卷集中“回头看”;鄂尔多斯市纪委书记牵头挂帅,要求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各级纪委深入排查、认真“体检”,共查出问题3621个,目前已整改完成2799个,有效扩大了巡视成果运用。
为确保问责见真章、整改见实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干部监督室采取调电话催办、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对被巡视地区纪委整改落实情况和自查自纠专项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持续跟踪督办,两次赴巴彦淖尔市对反映较为集中的五原县纪委相关问题现场督办,保障了巡视整改落实落地,体现了巡视监督的严肃性。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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