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说案
济南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张绍军
身为厅级领导干部,邵先敏本应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但却无视党纪国法,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运用手中权力非法收受贿赂,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秩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邵先敏从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成长为厅级领导干部,组织给予了他极大的帮助和培养,其本人也付出努力与艰辛,也曾取得了不错的工作业绩。但在金钱和权力面前,他丧失了党性,迷失了方向,丢掉了理想信念,运用手中权力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走向了犯罪。邵先敏此时本应退休颐养天年,却在法庭接受审判,还要在监狱接受改造,其结局令人惋惜,发人深省。
放松党性修养是邵先敏走上犯罪的内在因素。邵先敏参加工作之后,在各方面对自己要求是严格的。但在担任副局长之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对政治理论学习敷衍应付,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淡化。思想的滑坡导致行为的放任,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邵先敏腐败案再次说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政治修养和党性锻炼,真正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以养德,洁身自好,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
邵先敏对法律、对规矩缺乏真正的敬畏之心。作为受党教育、培养多年的厅级领导干部,邵先敏本应当对党纪国法耳熟能详、刻骨铭心,但他却把法律和规矩置于脑后,在贪欲和私利的双重驱动下,以身试法、触犯刑律。
邵先敏受贿案再一次警示我们,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不是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无论是谁,私欲膨胀,无视法律和规矩,丧失原则和底线,都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手莫伸,伸手必被抓”。违法犯罪离我们每个党员干部并不遥远,守不住底线,把手中的权力当作捞取财物的资本,在一伸手之间,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