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些业委会成员反映,他们不是不想帮助业主,只是地位尴尬、条件有限。“由于负责小区的水电暖等基本服务,物业在和业主、业委会打交道时处于天然的强势地位,一旦产生矛盾冲突,业委会只能把业主意见告知物业,不能强制要求,即便是罢免,也极难落实。”周荣光说。
谈及监管物业,广东韶关市读者刘可原在来信中说,他上任时,发现前期物业长达10年来使用的电源来自小区的公共电源,电费却分摊到业主身上。后申请供电局重新安装电表,按时间推算,前期物业至少要退回业主18万余元。他多次与物业交涉,物业不但不理睬,反而断了他家的电。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一些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业委会表现淡漠,并没有提供应有的帮扶。2016年夏,安徽合肥某小区连续发生电梯大面积故障问题,小区业主多次与物业沟通无果后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居委会这才组织业委会的提前换届,并选聘了新的物业。“矛盾出现时,社区仅是牵头解决了电梯维修、更换物业等一时的问题,对业委会的跟进指导没跟上。”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坦言。
对此,安徽大学社区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吴猛认为,“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小区业委会的认识不足、指导也比较空泛,甚至一些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看到小区物业管理没有纳入基层治理考核,就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没把业主的事放在心上。”
个别业委会缺乏监管,少数成员以公谋私,严重影响公信力
上海银杏家园小区建有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超过15年,存在钢丝绳弯折变形、电缆老化等安全隐患,维修资金一时犯了难:一方面停车位使用权由开发商出让给业主,出让合约并未明确维修事宜,导致受让业主对费用支付存有异议;另一方面,停车位使用权并非覆盖全体业主,一些人不愿意支付维修费用。后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打浦桥街道办事处主动介入,并探索在业委会框架下开展工作,这才解决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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