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4日电/网评:为门诊费用跨省结算的惠民之举点赞
来源:东方网 作者:刘纯银
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日前发布的《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2020年底前,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管理系统”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范围,探索全国统一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制度体系、运行机制和实现路径。(10月2日东方网)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中央从顶层设计,着力解决深层次的、制约医药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结构性问题,推动医改向深水区挺进。经过全社会几年的共同努力,我国医疗保障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截至2019年底,全口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5436万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同时,逐渐提高了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并试点异地结算。但美中不足的是,受多方面原因的限制,门诊费异地结算受到一定影响,尤其是跨省异地结算更为明显。
殊不知,近年来,我国人口流动性日益加剧,很多人在非户籍地生活、工作、就学。甚至还有不少老年人退休后和子女在异地生活,生病住院了,还得回老家去报销,颇费周折。正如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所长毕宏生所说:“一些农民工得病,都不敢去看。在城里看完病,要回家乡报销,有时路费都比医药费高。”为此,他早在2014年就提了实现全国异地医保结算的建议。
我们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特别是随着人民群众对医疗需求的不断提高,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需求量也在逐步增长,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捷性要求更高,所以在全国范围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让人高兴地看到,近年来国家在不断提高门诊费报销比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范围,计划在2021年底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探索全国统一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制度体系、运行机制和实现路径。这无疑是真正把方便和实惠送到群众手中的多赢之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