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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去完善现代税收制度
http://www.CRNTT.com   2021-03-09 15:06:24


  中评社北京3月9日电/据新华网报道,“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为何提出“完善现代税收制度”?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财政赤字率与债务规模有哪些新变化?如何用好财政直达资金?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做客新华网全国两会“云连线”,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完善税收制度”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新华网: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最新发布的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对此我们该如何理解?

  刘尚希:理解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我们应站在两个100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来看。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全面现代化,这是一个重大变化。

  现代化包括三个层面:物质现代化、制度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税收制度的建设受益制度现代化,最终落脚点是人的现代化,这也体现了新的发展观,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为核心的现代化包括物质现代化和制度现代化。从这个角度来看,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必须按照新的发展观,也就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去推进和完善。

  税收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税收制度能不能跟上新时代发展的步伐?这就涉及营商环境的改善。从我国营商环境来看,税收的改进空间还是相当大的。在整体营商环境的各项指标中,税收还是一个短板。无论从税收收入还是税收征管制度来看,都需要提升。只有税收方面的营商环境指标改善了,才能使营商环境进一步好转。

  第二,从财政角度去理解。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税收是财政的基础。财政要花钱,首先得有钱,主要是通过税收来获取。所以税收制度也在一定意义上决定了财政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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