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和平宪法的努力从未停止
1946年,日本颁布和平宪法。这部法律给日本发展带来和平红利,然而也为日本发展军事力量设置了巨大障碍。
基于和平宪法,日本放弃了国家交战权,只保留自卫权。长期以来,日本在军事方面奉行被称为“专守防卫”的防御政策与“无核三原则”。根据“专守防卫”政策,日本自卫队不能拥有进攻性武器。日本和平宪法对于该国的保守势力来说,一直是“切肤之痛”。在架空和平宪法从而实现军事松绑的道路上,日本保守势力一直没停过脚步。
从二战刚结束时的隐忍不发,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犹抱琵琶半遮面”,再到冷战结束以后的急不可耐,日本在谋求国家“正常化”的过程中,始终紧紧抓住政治和军事这两项核心要素,坚持两条线出击,并根据时代及社会发展不断调整重点。
日本根据国际局势变化故意渲染他国威胁,不断为摆脱束缚、扩充军力制造借口,并通过制定法律以及扩大法律解释等手段,不断架空和平宪法和“专守防卫”政策。1950年朝鲜战争期间,日本以维持社会治安为由组建警察预备队,人数为7.5万。随后日本政府以《日美安全条约》为幌子,于1952年4月建立海上警备队。同年8月,日本正式成立保安厅,并将警察预备队改为保安队,将海上警备队改为警备队。1954年7月,日本保安队、警备队分别改为陆上自卫队和海上自卫队并正式建立航空自卫队。同时,日本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自卫队存在的合法性,使其成为战后日本重要军事力量。
冷战结束后,日本进一步调整军事发展战略。海湾战争爆发后,其通过新法案,为向海外派兵奠定基础。1997年,日美修订防卫合作指针,将日美军事合作扩大到与朝鲜半岛局势等相关的“周边事态”。此后,日本内阁批准了与“新指针”相关的《周边事态法》等3部法律,为日本建立“战时体制”以及向领土以外区域扩张扫清障碍。
在安倍晋三第一次执政的2007年1月,日本将防卫厅升格为防卫省,为将来自卫队升格为“自卫军”铺平道路。2012年再度执政的安倍政权,出台首部《国家安全保障战略》,成立“日本版”国家安全委员会,两次提前修订《防卫计划大纲》,以安全战略转型推动国家总体战略转型。2014年,安倍内阁通过修改宪法解释的决议,部分解除日本在行使集体自卫权上的限制,为日本自卫队在海外地区行使武力提供可能性,成为日本战后对外政策的重大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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