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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港话事:爱国爱港不是上纲上线
http://www.CRNTT.com   2021-11-24 16:41:56


香港既需要维护社会安全,也需要保持多样性,两者不可偏废。
  中评社香港11月24日电/识港网24日发表评论文章“爱国爱港不是上纲上线”,作者为特邀评论员路易。以下是文章主要内容。

  随着选举制度改革的落地,“爱国爱港”成了本届立法会选举的关键词。毕竟从2016宣誓风波到2019修例风波,政客底线一再被刷新,是时候改变了。

  从选战开始至今的情况观察,政治恶斗消失了,政策话题增加了,曾经惧怕“热厨房”的有识之士开始投身政治,可以说改革的第一层目的达到了。

  然而无风也起浪。媒体翻查资料发现,全部153名候选人中有6人报称拥有外国国籍或外国居留权。似乎这些身份在新选举制度的背景下有些刺眼,于是有人发出“有外国身份算什么爱国者”的质问,要求中央进一步收紧将此类人排除出局。更有人认为自己抓到了选举改革的漏洞,力谏执政者快速堵截,以防不测。看这架势,一场争论又在所难免。

  这本来无需争议,法治社会应依法行事。《基本法》第67条明确规定:“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分之二十”。《立法会条例》也准许12个功能界别的候选人毋须是“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这两项规定长期存在,难道没有意义?即便在选举改革中也没有被取消,难道是中央看漏?

  首先,香港就是个国际城市、移民城市。中外合璧是香港的核心竞争力。

  按照2016年人口统计结果,香港有60万左右非华裔居民。除去外籍佣工,有选举权的不在少数。尤其在一些外向型行业中,从业者比例更高。另外据不完全统计,香港华裔中大约也有50万人持有外国护照或居留权。既然香港有这个群众基础,法律又允许有外国身份的人享有政治权力,制度就应允许他们的民意代表存在。这样的制度安排,合理合法合宪,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其次,以是否持有外国身份来判断一个人是否“爱国爱港”并不合理。单说修例风波期间,在平暴的前线队伍中,就有外籍警员。很多外籍人士也站出来坚定支持警察,反对暴力。很多早年移民而后回流香港的华人,正因为在外面“吃过见过”,才一眼识破暴乱的本质,站出来保卫香港的核心价值。相信这些大家在各大媒体都看到了。可以说他们比很多“无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居中国公民”更爱香港。

  至于爱国的含义也并非狭隘。一直以来北京要求的爱国底线就是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以此标准,很多外籍人士都符合,这不构成将他们排除在外的理由。

  第三,香港的制度设计有其制衡机制。《基本法》保证持有外国身份者不能染指特区核心权力,如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主席、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等,已最大程度保证了宪制安全。在此基础上的包容,正是香港国际城市地位的反映,也是制度自信的表现。

  不得不说,反对持外国身份者参选的人士完全不明白香港需要什么。香港既需要维护社会安全,也需要保持多样性,两者不可偏废。偏废哪一边,香港都“玩完”。选举制度改革绝不是搞“人人过关”,而是划清底线让政治回归理性。拨乱反正不是矫枉过正。有些人这都无法理解,幸好政策不是他们定的。

  中央在宣布选举改革方案时,特地说明不搞“清一色”,反过来说就是保持多样性。在政治理念上是,身份层面也是。

  香港刚刚走出危机,需要各方推动重新出发,要做的事很多,时不我待。爱国爱港不是上纲上线,不是“政治正确”。与其花时间抠这些无关宏旨的“漏洞”,不如想想如何解决香港的社会问题来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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