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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提反并吞“中华民国”法 反制反渗透法
http://www.CRNTT.com   2019-11-29 13:21:53


国民党团28日举行“《反渗透》绿色恐怖,套杀台湾民主”记者会。(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1月29日电/民进党力推的“反渗透法”草案今天在院会径付二读,根据台媒报道,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将提出对案,名为“反并吞中华民国法”草案。该法规定,通谋敌对组织或组织成员,意图消灭、并吞、取代“中华民国”,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国民党团在立法说明中指出,近年来无论“国内外”,对于“中华民国主权”存在之威胁不断。不仅境外势力以各种方式意图影响选举、政局及社会秩序,“国内外”对于“中华民国主权”观念,受有心人影响,不断出现借壳上市及偷换概念等“软破坏”,实已造成“中华民国”“国家主权”及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之严重威胁,亟有必要制定本法。

  “反并吞“中华民国法”草案共15条,包括敌对组织定义、纳入刑法外患罪规定,通谋敌对组织的罚则,定义对敌对组织的“资助行为”,其余如帮助敌对组织破坏社会秩序、干扰选举等,各有不同程度的处罚。

  重要的条文内容规定,负有忠诚义务的公务员,若发表关于“破坏国体”、“窃据国土”、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或其他涉及消灭、并吞、取代“中华民国”之言论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务员发表言论,足使他人误认国号变更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民国总统”犯前二项之罪者,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条文内容,敌对组织指“中华民国”境内外,主张以“武力消灭“中华民国”,或“意图危害或干涉“中华民国主权”之国家、政权、团体,及上述团体所设立、监督管理或实质控制之各类组织、机构、团体,经政府公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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