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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痛批延长境管是羞辱 愿赴府与蔡面对面谈
http://www.CRNTT.com   2019-05-19 16:07:17


马英九对于延长管制表达强烈不满。(中评社 张嘉文摄)
  中评社台北5月19日电(记者 张嘉文)“总统府”17日发函通知赴大陆管制期20日届满的马英九与吴敦义,出境管制期限再延2年。马、吴不满蔡政府打压,今天下午一同召开记者会抗议。马英九强调,这项延长管制毫无正当性,是羞辱性行政处分,无论府方有什么疑虑,他跟吴敦义都愿意赴“总统府”,亲自向蔡英文说明,也请蔡向我们详细说明延长的理由。

  “立法院”院会5月初三读修正通过《“国家”机密保护法》部分条文,明定办理“国家”机密业务或核定人员,出境管制期限仅能延长、不得缩短,管制期间也从三年延长为最长六年。府方17日已正式发函给马英九和吴敦义延长管制2年。马吴于2016年5月20日后首度联合召开记者会反击蔡政府。

  马英九表示,这次延长管制未经事先预告,就恣意延长管制两年,限制他受“宪法”第十条所保障的迁徙自由,也没有说明延长的必要,明显因人设事,令人怀疑是出于政治或党派的考量。

  马英九说,他卸任三年来从未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相关规定,更没有泄密情事。该法第26条规定,主管机关对于管制期限得“视情形”延长之。府方两天前发来一纸公文,只告诉他延长2年管制。请问是“视什么情形”而延长?他有违法泄密吗?泄密一定要“出国”才能泄密吗?这是什么时代的逻辑?为什么是2年?不是1年、3年?是依据什么标准?为什么不能早点通知?

  马英九批评,此次延长管制毫无正当性,在没有违法与泄密的情形下,这根本是一种羞辱性的行政处份。他反问蔡英文,妳也是学法律的,等妳卸任,快则1年,慢则5年后,也会适用同样的规定。妳也不希望在原本管制期限届满前2天,又被一纸公文通知再延长管制两年吧?

  马英九强调,他一向守法,虽然完全无法接受延长管制,若要出境还是会提出申请。但为维护自身权益,他和吴敦义会向“总统府”提出申复。无论“总统府”有什么疑虑,他跟吴都愿意赴“总统府”,亲自向蔡英文说明,也请蔡向我们详细说明延长的理由。

  马英九提到,台湾民主不能倒退,不应为了选举、党派、或个人利益,违宪滥权、践踏民主法治、侵害人权。蔡英文经常以“中华民国”的自由民主为傲,并与大陆相比。可否请蔡告诉“全国”民众,有哪一个民主“国家”,可以不说明理由,就限制他们的“国家”“元首”在卸任管制出境三年后再延长两年的作法。这样作法又与蔡批评的集权“国家”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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