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政治安全防务等领域合作
用好中欧高级别战略对话的重要平台,深化战略沟通和协调,不断积累扩大战略共识与互信。
继续开展中欧外交政策磋商和地区事务对话,推动政治解决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
在联合国框架内加强交流、协调与合作,支持联合国发挥积极作用,探讨就中国同欧盟及成员国共同关心和拥有共识的问题发出联合倡议与行动。共同支持联合国改革,增强联合国作用,提高联合国效率。在联合国维和领域加强交流与务实合作。
在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基础上加强反恐交流与合作,在反恐问题上决不搞“双重标准”,推动国际反恐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加强警务合作,中方愿扩大同欧洲警察署的交流合作,视情同欧盟成员国开展联合巡逻。加强在公共法律服务以及引渡、刑事司法协助等领域交流合作,更加务实高效携手打击跨国犯罪。
在防扩散出口管制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核安全国际合作努力。防止外空武器化及外空军备竞赛,维护外空和平与安全。维护多边裁军机制的权威性和普遍性。共同维护《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作为国际核不扩散与核裁军体系基石的权威地位,支持禁核试努力。支持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早日达成全面平衡的工作计划并开展实质性工作。
继续用好中欧网络工作组机制,共同倡导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动在联合国框架下制定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规范,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改革,建立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