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开放锤炼金融竞争力
金融开放不仅有引进来,还有走出去。
9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其中有5家机构为初次申请额度。
QDII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金融机构在一定额度内投资境外金融市场,是稳步推进我国资本账户开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截至目前,已累计有157家QDII机构获得投资额度1073.43亿美元。
除了QDII外,我国投资者境外投资的渠道也在不断拓宽。例如境内居民还可以通过“港股通”和“基金互认”等渠道购买境外特别是中国香港股市股票等。
事实上,在“十三五”期间,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活跃度、对外证券投资额远大于2015年之前的水平。外汇局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我国对外证券投资净流出(资产净增加)751亿美元,2019年同期为390亿美元。
对外证券投资的增长表明我国投资者在全球资产配置上有较高的主动性和敏感性。“无论国际金融市场如何动荡,投资机会始终都在,关键就在于把握机会的能力。放宽境内金融机构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竞争限制,就是要在实战状态下锤炼境内机构的综合能力。”招商证券宏观首席分析师谢亚轩说。
专家认为,境内金融机构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可以在竞争中培养人才、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也能将国际先进产品、理念引入境内,提升境内金融业的整体实力和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发展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