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国企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支撑和带动能力。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弘扬企业家精神,制定涉企政策要多听市场主体意见,支持企业家专注创业创新、安心经营发展。
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依法打击偷税骗税。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深化中小银行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改革,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推进科技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突破供给约束堵点,依靠创新提高发展质量。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加强长期稳定支持。实施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挥好国家实验室和全国重点实验室作用,推进科研院所改革,改进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管理方式。支持各地加大科技投入,开展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大对青年科研人员支持力度,让各类人才潜心钻研、尽展其能。
加大企业创新激励力度。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推进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产学研用结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科技中介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企业投入基 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完善设备器具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 得税优惠等政策,这相当于国家对企业创新给予大规模资金支持。要落实好各类创新激励政策,以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壮大新动能。
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加强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等供给保障,实施龙头企业保链稳链工程,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启动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工程。着力培育 “专精特新”企业,在资金、人才、孵化平台搭建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建设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推进5G规模化应用,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发 展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壮大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提升关键软硬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完善数字经济治理,释放数据要素潜力,更好赋能经济发 展、丰富人民生活。
(五)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
推动消费持续恢复。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升消费能力。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促进生活服务消费恢复,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地方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加大社区养老、托幼等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在规划、用地、用房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电商和快递物流配送。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适应群众需求、增强消费意愿。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重点水利工程、综合立体交通网、重要能源基地和设施,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等管网更新改造,完善防洪排涝设施,继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400亿元。政府投资更多向民生项目倾斜,加大社会民生领域补短板力度。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做好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国家重大项目要实行能耗单列。要优化投资结构,破解投资难题,切实把投资关键作用发挥出来。
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促进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协调发展,支持产业梯度转移和区域合作。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加快发展。发展海洋经济。经济大省要充分发挥优势,增强对全国发展的带动作用。经济困难地区要用好国家支持政策,挖掘自身潜力,努力促进经济恢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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