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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委王鸿薇称“法院认证”陈建仁论文抄袭。(照片:王鸿薇脸书) |
中评社台北2月2日电/针对“行政院长”陈建仁涉及的论文抄袭争议,中国国民党“立委”王鸿薇今日在脸书发文表示,过去陈建仁自己曾经因为投稿Cancer期刊,别人说他涉嫌抄袭愤而提告,结果却是“法院认证”陈建仁败诉。王强调,真理越辩越明,陈建仁的抄袭案,越护航只会让这个过去的疮疤,再一次完整的公开在众人面前。
王鸿薇在脸书PO出2008年1月31日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内容,陈建仁提告诽谤,地院判决败诉。
陈建仁担任“国科会主委”期间,挂名共同作者的论文出现抄袭争议。该篇论文是由台大医学院医师陈冠宇所撰写,陈建仁和时任台大副校长杨泮池同为挂名的九名共同作者之一,杨泮池在第一时间对社会道歉并辞职,事后他出面说明是审查时的“抄录不当”而非抄袭,经修改后已获期刊刊登。
王鸿薇脸书全文如下:
真理越辩越明,陈建仁的抄袭案,越护航只会让这个过去的疮疤,再一次完整的公开在众人面前。
陈建仁过去涉及抄袭争议,可以说除了他自己本人以外,所有人都帮他护航,但是为什么,陈建仁对此从来都不正面回应?
事实上,过去陈建仁自己曾经因为投稿Cancer期刊,别人说他涉嫌抄袭,愤而提告,结果却是“法院认证”陈建仁败诉!
根据台北地院2008/1/31判决文指出,“国科会主委”自己是论文抄袭案的主角之内容,其学术伦理委员会对中兴大学的伦理案大开铡刀,祭出停权多年之处分,却对主委涉案不敢闻问。”之文字内容显有依据,并非凭空杜撰。
抄录不当就是涉及抄袭!我呼吁这些民进党侧翼、网军以及陈建仁本人,对于过去经过“国外”杂志编辑指正、学校学伦会判定、法院认证的抄袭,不必再继续逞这种口舌之快,难道民进党继为林智坚对干台大,还想要为陈建仁对干“中华民国”法院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