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记者:在新的选举制度下,香港行政与立法之间呈现出良好的互动关系。新一届特区政府也突出强调行政主导,并推出了“前厅交流会”与“立法会行政长官互动交流答问会”等,您认为,新制度下的立法会议员在未来爱国者治港中应该如何有效发挥建设性作用?
李环:一方面,立法会议员要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来履职,《基本法》中关于立法机关这一章对于立法会议员的职权作了明晰规定。另一方面,因为现在立法会议员扩大到90人,每个人的背景也都不一样,所关注的问题各有不同,可以协助特区政府关注更多层面的问题,包括以前有可能顾及不到的问题。
回归后,有较长一段时间,行政立法关系紧张,现在随着“爱国者治港”原则的落实,行政立法关系恢复正常,基本法体现的行政主导得以落实。但行政主导不等于行政霸道,行政权力也要按照基本法的规定行使。行政立法关系正常也不意味着立法议员变成“举手机器”。无论是行政机构人员,还是立法会议员,都是特区政府管治的重要持份者,都需要认真履职尽责。立法会议员要积极发挥管治持份者的作用,按照基本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要求,更好协助特区政府或推动特区政府做更多有利于香港、有利于香港市民、有利于国家的事情,推动香港“一国两制”实践的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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