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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铭前往台中监狱报到执行。(照片:中时新闻网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2月29日电/陈水扁女婿赵建铭16年前两度参加“三井宴”、涉入台开公司内线交易,高等法院更五审认定共犯不法利益达新台币1亿318万余元,逾1亿“门槛”,属证券交易法加重内线交易罪,但本案自系属第一审法院超过8年,适用速审法减刑,判赵建铭3年8月徒刑,“最高法院”驳回定谳。赵因另犯伪证案遭判刑3月,检察官声请定应执行刑,高院今裁定执行3年10月。本案可抗告。
赵建铭在10月25日已至台中监狱服刑。
综合台媒报道,赵建铭与父亲赵玉柱,于2005年间透过母亲简水绵的名义,向彰化银行购入2万多张台开股票。1年后台开股价已经飙涨,1年内大赚3亿多元。经当时的“立委”邱毅爆料后,检调单位介入侦办,查出赵建铭2005年7月间,两度参加台北市著名日本料理“三井”宴会,包含前台开公司董事长苏德建等人,均参加这两次宴会。检方认定赵建铭于席间获得台开利多消息,并向彰银达成购买股票的协议,最后依《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罪”,对赵建铭等人提起公诉。
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程序,由于“内线交易罪”对于犯罪金额计算一直无法达成定见,致本案多次遭撤销发回更审。其中赵建铭一审遭判刑6年,赵玉柱因另涉侵占台湾省桌球协会公款,被加上1条“公益侵占罪”,总计判刑8年4月。二审判赵氏父子9年6月、7年。
案经多次更审后,高院在今年初的更五审中以《速审法》减刑,最后将赵建铭判刑3年8月、赵玉柱判刑4年。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10月间驳回上诉定谳,赵建铭父子陆续发监执行。由于赵建铭在扁家相关弊案中曾经作伪证,最后遭判刑6月、减为3月定谳。检方因此声请高等法院订应执行刑。
高院于29日作出裁定,参酌赵建铭二罪宣告刑之有期徒刑总和上限、各刑中最长期,暨受刑人各犯罪情节、危害情况、侵害法益、犯罪次数,及整体犯罪非难评价,并斟酌受刑人对本件定应执行刑为无意见等总体情状综合判断,最后定出3年10月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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