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13日电/据法治网报导,一段时期,有的养老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后携款“跑路”,有的“黑机构”诈骗、虐待老年人,有的甚至借投资墓地、殡葬服务实施诈骗,严重危害社会,群众反映强烈。为研究解决养老服务领域涉诈整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7月12日,全国专项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第四次部门会商会在民政部召开。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专项办主任陈一新,副秘书长、全国专项办副主任白少康、王洪祥,民政部部长唐登杰,副部长唐承沛等参加会商。
会议总结了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整治工作,研判了当前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会商研究了下一阶段工作措施。陈一新充分肯定民政部门整治养老领域涉诈问题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他强调,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党中央作出的专项部署,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是民政部门肩负的重要职责。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整治,坚决依法打击整治以“养老服务”为名诈骗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决不让养老机构成为“诈骗基地”,决不让“黑机构”祸害老年人。唐登杰表示,全国民政系统要落实好会商部署安排,抓紧抓实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整治,对存量问题要尽快整治到位,对增量问题要全力遏制。会议提出五点会商意见:
——隐患排查要深入。对摸排涉诈风险隐患数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数的省(区、市),要责成省级民政部门重新摸排起底,确保隐患问题不放过。对有的地方以养老机构自查代替部门摸排的,要督促当地民政部门深入现场明查暗访,再摸排一批问题隐患。
——隐患整治要清零。要压紧压实责任,对列为“红”“橙”两色风险隐患的机构,明确由省级民政厅(局)牵头整治到位,对列为“黄”色风险机构的,明确由市级民政部门负责整治到位。要实行挂账整治,对整治行动慢、效果不明显的地方,督促尽快整治到位。对养老机构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的,要一并整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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