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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县长林姿妙。(林姿妙脸书) |
中评社台北8月26日电/中国国民党宜兰县长林姿妙因涉贪遭起诉,检察官认定她租借多个金融帐户,累计7844万余元金流无法交代来源。据悉,宜兰地检署查出人头户中的池家提供13个帐户,池家侦讯时称,林姿妙律师告知用“循环借贷”等说词回答检廉,检方认为此举疑似教导证人应讯,有违法疑虑,另外分案调查。
台媒报导,据瞭解,池家作证时点名的“县长律师”分别是律师陈文元、李传侯。
起诉指出,林姿妙自2010年3月担任罗东镇长、2018年12月担任宜兰县长迄今,除每月3万元租金收入及每月薪资约15万元,并无其他收入,但却有7844万元现金存款,无法交代合理来源也与她的收入显不相当。
检方发现,林姿妙为规避《洗钱防制法》规范,自2017年6月起到2019年10月间,向“精英开发”负责人池石飞家族借用10余个金融帐户,约定每次存入领出现金时,支付1%至3%金额作为租用帐户的对价,林再将相关帐户交由助理张桂绫处理帐务。
检廉查出,其中2293万2000元汇入林姿妙罗东镇农会、冬山乡农会款项的时间点,与林被查出图利地主不法取得农用证明、免缴土地增值税的犯罪时间点相近,检方因此依财产来源不明罪、特殊洗钱罪起诉林姿妙。
据瞭解,池石飞家族提供给林姿妙的人头帐户约有13个,每次林姿妙汇款进池家帐户时,池家都会收取“过水费”,例如林若汇50万元、池家就收费1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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