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表示,在政策面,建议“行政院”督促“国发会”积极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整合机制,掌握未来劳动力供需变化趋势、厘清需求缺口的实况与症结原因,积极规划短、中、长期的人力资源;持续滚动检讨“留才久用方案”,以利补实人力、纾缓缺工问题。
“监委”说,在预防面,“行政院”应督促“劳动部”及有关部会,积极与现有的移工来源国协商对策,包括降低移工来台前的经济负担、协助雇主直聘选工、加强对台湾的语言及文化瞭解、减少对来台后所要从事工作内容的认知落差,并积极开发新的移工来源国。
“监委”表示,“行政院”应督促有关部会积极介入移工的起薪标准,依各业特性确保移工享有合理公平的待遇,并积极介入家庭看护移工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契约的范本制定,主动提升家庭看护移工的权益。
“监委”说,“劳动部”应正视现行转换雇主的限制,让移工落入种种的不利处境,研议朝着逐步放宽移工得自由转换雇主的方向进行修法;研议运用现有直接聘雇中心、就业服务站建立媒合机制,逐步弱化仲介对于移工的支配,提升对移工的保护。
“监委”指出,“劳动部”应检讨强化1955专线的谘询与申诉功能;“行政院”应督促有关部会,保障移工自由选择住居所的权利、正视家庭看护移工每周至少休息1日的重要性,并采取实际行动确保移工包含自由在内的基本权益。
“监委”说,在查处面,“内政部移民署”应加强对非法雇主及非法仲介的查处,并持续提升查缉技巧与搜证完整度,确实打击黑工市场剥削失联移工;“内政部”“警政署”应整合其他部会资源有效宣导,预防移工落入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