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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卫生局到福商胜蛋品公司稽查。(照片:新北市卫生局提供) |
中评社台北9月19日电/新北市卫生局查获“福商胜蛋品有限公司”今年6至8月制作的液全蛋商品,使用进口蛋加入台产蛋制成液蛋,原产地标示写台湾,涉产地标示不实且出货给北部县市业者。卫生局将以违反食安法第15条第1项第7款及同法第44条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之罚锾。
台北市卫生局19日表示,查获有北市团膳业者曾在8月使用该批产品供应暑期辅导补习班餐点,后续将移交给新北市卫生局调查参考。
新北市卫生局18日查获“福商胜蛋品公司”液蛋加工厂,曾向“中央畜产会”购入自土耳其、巴西及美国等国进口蛋品共3批,6月到8月间与台产蛋混合加工制成未杀菌液蛋共2万974公斤,并涉嫌以产地为“台湾”食品标示,将液蛋出货给北部县市的食品业者。
台北市卫生局下午发布新闻稿表示,食安官李碧慧今天带队至北市团膳业者稽查,查出有业者曾于8月使用该批商品,制作暑期辅导补习班的餐点。
台北市卫生局表示,后续将相关资讯移请新北市政府卫生局调查参考,并持续至杂粮行、早餐店、烘焙业集团膳公司等蛋品使用量较高的业者专案稽查,将于卫生局局网成立专区公布结果。
新北市卫生局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福商胜公司涉嫌以产地为“台湾”食品标示,将液蛋出货给北部县市的食品业者。虚伪标示已涉及假冒,卫生局将以违反食安法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之罚锾。
新北市卫生局表示,在未获“中央”进口蛋品贩售流向等更多资料之前,难以厘清是否有更多进口蛋品混用且虚伪标示情形,卫生局依业者涉刑法虚伪之标记及诈欺得利及违反食安法等罪嫌,主动移请“法务部调查局”新北市调查处进行后续侦办。
新北市卫生局强调,18日经由台北市政府卫生局取得“中央畜产会”提供资料,但仅有代工厂商名单,经比对与新北市自行稽查名单相符,“中央畜产会”依旧未提供重要的销售流向及数量等资讯,卫生局将持续与台北市等县市密切连系,以掌握相关资讯进行查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