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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党发言人、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丽玲。(中评社 卢诚辉摄) |
中评社桃园7月9日电(记者 卢诚辉)民进党籍前海基会董事长郑文灿因桃园市长任内土地开发案涉贪,6日遭桃园地院裁定以新台币500万元交保,检方不服提出抗告,8日高院作出裁定,发回桃园地院更裁,9日上午10点将重开羁押庭。新党发言人、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丽玲接受中评社访问认为,重开羁押庭的重点会放在郑是否有逃亡、串证和灭证的方向去攻防,但不管最后郑是否被羁押,未来法律攻防重点在收贿到底是“既遂”或“未遂”?因为这攸关郑是否会被抓去关。
陈丽玲,台湾大学政治系高阶公共行政硕士班、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候选人,23岁就考取律师执照,现为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新党发言人、桃园市政顾问。曾任桃园县政府环保局长、农业局长、观光行销局长、中华两岸经贸文化交流权益保障协会理事长。
陈丽玲表示,高院发回地院更裁后,重开羁押庭的重点会放在郑是否有逃亡、串证和灭证的方向去攻防,若桃园地院最后仍未裁定羁押,检方可以再提出抗告,且没有次数限制,之前她遇过一个“国安法”的案件,也是抗告三次才羁押获准,所以郑文灿还是有可能会被羁押。
她指出,桃园地院当初4度以“卷证内容完备,无必要搜索”为由,驳回检察官声请搜索票是有点说不过去,因为和该案相关的关系人已有4人被收押,这样更显示郑文灿犯罪情节重大,所以核发搜索票的机率应该会比较高,总不可能“收钱的没事,给钱的有事”吧?而且行贿罪比较轻,收贿罪比较重,所以外界难免观感不好。
对于桃园地院先前裁定交保的羁押庭承审邓姓女法官父亲是郑文灿旧部属争议,陈丽玲说,根据现行法律并没有要求法官要因此回避的规定,且当天是因邓姓女法官刚好值班,所以也不可能是故意安排的,现在高院发回地院更裁,就会换别的值班法官来开羁押庭,到时就一定不会再由邓姓女法官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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