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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参加的饭局
http://www.CRNTT.com   2018-06-24 11:19:59


(图片来源:网络)
  中评社北京6月24日电/今年3月6日,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收到一封网络实名举报件,反映该区法院法官杨某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和送礼,吃了饭还不办事,举报人声称自己就是当时宴请法官的当事人。

  “法官本应是捍卫司法公正的卫士,党的十八大后,各级纪委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难道我们的法官还会‘知法犯法’,这样明目张胆地吃当事人的饭?举报会不会有假?”负责处理这个线索的工作人员符晨产生了疑问。

  “面对任何举报和线索,先不要急着凭经验下结论,要把真实情况核查清楚。如果反映问题属实,我们要对这个线索快查快办,尽快给举报人一个答覆,决不纵容顶风违纪、触碰纪律红线的行为。”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蔡哲斌坚定地说。

  随后他们通过实地走访,调取餐厅菜单等原始材料的方式进行初步核查。从初核情况看,杨某违规接受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宴请的情况确实存在。

  “我不知道纪委为什么要找我过来谈话。我是一名人民法官,当然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我每天都接受单位的教育,我没有什么要向组织交代的。”在与杨某谈话时,杨某的回答很轻松。

  “那请你看看这份判决书,看看当事人和代理律师,有没有想起什么情况要向组织说明的。”在随后的谈话中,符晨直截了当地问道,杨某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

  “2016年11月份,我去律师事务所探望单位一位退休的老同事时,碰到了我大学的校友陈律师。陈律师说有几个案子要和我讨论一下,晚上一起吃大闸蟹。我想一个是老同事、一个是老校友,就同意了。到了饭店我发现原来是案件当事人请客,都是朋友情义的,不好意思当场直接离开,我就跟着他们一起吃了。后来真的喝多了,不知道自己都说了些什么。”杨某的声音越来越轻,懊恼地摇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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