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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报:律政司检控权力不容质疑
http://www.CRNTT.com   2018-12-27 11:07:44


(大公文汇)
  中评社北京12月27日电/特区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昨日结束休假自外地返港,在机场会见传媒,就UGL案不检控前特首梁振英一事作出回应。此前反对派讥讽郑若骅「潜水」避风头,现司长回港即在机场见传媒,第一时间回应有关问题,足见反对派的指责属无理取闹。

  郑若骅昨日的回应主要澄清两点:一是重申幷无需要就UGL案征求外间独立法律意见,此举亦非必须;二是强调律政工作不偏不倚、无畏无惧、一视同仁,不会因某人的社会地位或政治背景而作出检控与否的决定。

  自UGL案件发生以来,反对派一直纠缠不休,其矛头除直接指向梁振英本人外,「项庄舞剑」的另一个目的,就是挑战特区律政权威、动摇本港法治根基,用心极其险恶。眼前事件焦点在于律政司已经就UGL案件作出了不检控的决定,而反对派则指律政司是怯于梁振英的全国政协副主席地位而不敢提出起诉。反对派的所谓质疑,性质是严重的,不能任由他们鱼目混珠、以讹传讹,否则市民对法治信心动摇,社会将会付出沉重代价。

  就所谓征求外间独立法律意见的问题,郑若骅昨日的回应很清楚,根据基本法第六十三条,检控是律政司的宪制责任。也就是说,UGL案检控不检控,只能由律政司来决定,是否需要寻求外界法律意见,也只能由律政司来作出取舍,旁人是无权置喙的。而根据律政司本月十二日发出的声明,律政司和廉政公署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和全面的审视,梁振英收受五千万元离职费用,得到英、澳两间相关公司的同意,内中幷无违法之处,如果作出检控,不会有胜诉的可能,因此决定不作检控。

  事件中,律政司是根据宪制赋予的职权,根据长时间调查得出的结果而作出不检控的决定,同时幷基于法理充分、事实清楚而觉得幷无寻求外界独立法律意见的必要。事态的来龙去脉和法理依据是清晰的,完全符合法治精神和港人社会的利益。

  因此,眼前反对派打着捍卫司法公正、捍卫特区法治的旗号来反对律政司的决定,恰恰就是一种倒果为因、「贼喊捉贼」的行径。他们质疑律政司为何不寻求外界独立法律意见,但又提不出任何必须寻求外界法律意见的理由,难道在他们眼中,只有什么「人权大状」或「英皇御用大律师」的意见才是法律、才属公正?特区律政司明明依法办事都要被指为「不公」和「徇私」?如此要动摇香港市民法治信心、动摇特区法治根基的,不就是他们这一伙「打着法治旗号反法治」的政客和陈文敏这些鼓吹违法占领的「法律学者」吗?

  事实是,在UGL一案中,反对派自始至终都是「政治先行」,从没有真正为特区的法治着想过,他们只因为梁振英全国政协副主席的身份,只因为郑若骅是得到中央任命和信任的司长,就将法律问题政治化,不惜牺牲特区法治。市民对反对派的图谋必须有清醒认识,不可上当。

  (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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