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说:“思危方能居安。”
此外,据日本《产经新闻》3月5日报道,中国或将通过外商投资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12月启动审议该法草案,用不到3个月时间迅速完成了审议工作。
外商投资法草案规定,外商投资过程中技术合作的条件由投资各方协商确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
草案还明确指出,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全国人大会议发言人张业遂表示,这是中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
又据香港《星岛日报》3月5日报道,本次全国人大会议首次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
由于新法草案将取代原有的“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香港商界关注今后在内地的投资安排。张业遂3月4日表示,制定外商投资法不会改变国家对港澳台投资的法律适用安排,相关制度还将根据实践需要不断修改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