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肖东平说,不少人私下里买卖小产权房,但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所签订的合同契约根本就不算数,碰上打官司连立案都难。除了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外,购买小产权房还会带来一些后续的法律纠纷,如建筑质量、消防安保、售后维护和物业管理难以保障;存在违建、烂尾的风险;无法办理抵押贷款;没有转让、继承、处分、拆迁收益等权利。
“转正”传言此起彼伏 “违法”界定至今未变
据媒体报道,小产权房在深圳、东莞、北京的总量占全国的60%以上。
对于大多数购买了小产权房的人来说,他们一直希望小产权房能够尽快“转正”。
事实是,关于小产权房“转正”的传说一波又一波,最终却都是臆想。
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此后,关于小产权房“转正”有望的消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但随后的事实证明,这是人们对《决定》的误读。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教授张运书认为,尽管《决定》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是允许被出让、租赁、入股的,但并不意味着小产权房“转正”的曙光已经出现。因为根据上述《决定》,能进行交易的仅仅为经营性用地,而更多的小产权房是农村宅基地,并不属于经营性用地。
2017年8月28日,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决定在全国第一批13个城市进行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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