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元是微博平台@就业性别歧视监察大队的志愿者。做志愿者3年以来,她切身体会到,针对女性的就业歧视细分到各行各业,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她认为,如果国考、省考存在一些限制女性报考的工作岗位,那其他地方的招聘也会参考。
某家大型国企的HR负责人宋强告诉记者,考虑到建工工作强度和女性的抗压性,每年校园招聘时,HR往往会对就业中心提出“只要男性简历”的要求。即便学校提供了部分女性求职者的简历,也不太可能会被选中。
“基本上90%左右都是选择男性,但不否认有些女性也可以胜任工作。”宋强坦言。
我国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但法律所起到的警示作用有限。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律师在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称,从目前来看,我国仍存在着比较严峻的就业性别歧视现象。许多用人单位钻了法律漏洞,公然在招聘条件中明列仅限男性的要求,从而直接将女性排斥在岗位之外。
杨保全表示,这种情况在女大学生就业时表现得尤为突出。
据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2015年在北京等地多所高校开展的调查显示,高达86.6%的女大学生受到过一种或多种招聘性别歧视,工科女大学生占80%以上。
很多时候,性别要求已经成为女性求职时的第一关。@就业性别歧视监察大队 目前在微博上拥有近50万粉丝。每天,都有网友将用人单位招聘启事中的“仅限男性”的要求私信他们,求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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