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值得注意的是,与佐藤内阁1969年首次就台湾安全问题与美发表共同声明不同的是,安倍内阁通过2015年颁布的新安保法,为日本军事介入台海制造了国内法依据和更大规模的扩军计划。今年7月,麻生太郎和安倍晋三的涉台表态,虽然某些表述略有不同,但实质是一样的。对此,我们必须首先了解日本国内的法律的相关用语,才能理解他们的话究竟说的是什么,日本大体会以何种方式介入台海危机。
麻生太郎今年7月5日扬言,台湾如果发生大问题的话,很可能与日本所谓的“存亡危机事态”有关,美日一定要一同“防卫台湾”才行。岸信夫6日在记者会上表示,什么样的事态会成为“存亡危机事态”,实际上将视发生的个别具体状况进行判断。7月29日,安倍晋三在接受日本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发生台湾事态,无疑将成为和平安全、法制上的“重要影响事态”,若对美国行使武力,也可能构成“存亡危机事态”。
这里涉及到两个关键词,一个叫“存亡危机事态”,另一个叫“重要影响事态”。这是在原有“武力攻击事态”以外新增加的概念,给予自卫队更多行动方式和介入国际冲突的可能性。这两个概念其实都是日本法律用语,出现在2015年安倍内阁在国会强行通过的所谓新安保法之中。具体讲,是在修订后的《自卫队法》中提出这些概念,并规定了日本自卫队根据对事态的定性可采取的不同应对方式。
作为日本法律用语,所谓“存亡危机事态”是指,和日本有密切关系的别国受到武力攻击并因此威胁日本的存亡,国民的生命、自由及谋求幸福的权利明显有从根本上被颠覆的危险事态。如果中国大陆攻击介入台海冲突的美军,日本就会认定这是对本国构成的“存亡危机事态”。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新修订的自卫队法第76条第规定,经日本国会批准后自卫大臣就可派遣自卫队参战。也就是说,虽然日本没有受到攻击,但美国作为日本的盟国若在台湾海峡或朝鲜半岛等日本周边受到攻击,日本同样将出动自卫队。麻生脱口而出的是这个概念。这里的问题是,如果日本政府实质上把台湾认定为“国家”,即使美军不介入,日本也可能认定海峡两岸冲突涉及“存亡危急事态”而直接军事介入。
安倍提及的可能构成“重要影响事态”,在日本法律上是指如果放任不管,就有可能对日本直接形成武力攻击的事态。日本如果认定坐视台海冲突可能出现本国受到直接攻击的危险,根据自卫队法第84条第5项就会出动自卫队提供后方支援物品、劳务或参与海上搜救,而未必直接参与联合作战。
实际上,这些是安倍内阁在未能修宪情况下,通过修改子法架空宪法,为自卫队在海外特别是针对台海行使后方支援甚至直接参战奠定的国内法基础。当然,如何界定究竟是“存亡危机事态”还是“重要影响事态”,则完全由届时的日本政府特别是防卫省做出判断合解释,而非只根据法律条文便可断定。实际上,2015年日本相关法律修订后,日本便开始给出了一些假设场景并制定行动预案和军备发展计划,对外显示强硬立场,利用日美军事同盟及多边安全合作抗衡中国大陆。2019年,日本前驻华大使宫本雄二便指出,这与钓鱼岛问题相关,是很危险的。因为“战后首次出现自卫队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直接对峙状态。”
安倍执政期间,利用中日两国围绕钓鱼岛的领土认知争议,进一步制造“中国威胁论”和日本厌华民族主义情绪,并把日本自卫队的军事力量部署延伸到台湾脚下。在日本“台湾帮”掌权期间,根据2013年日本国家安全战略、2015年新安保法和2018年日本防卫计划大纲,日本正逐步推进和落实。这包括自卫队在距台湾最近的与国岛、石垣岛等4个岛屿部署军事基地,争取2025年之前在与国岛部署电子作战部队。从长远看,这将对中国台湾地区本身构成潜在军事威胁。
另外,日本为在军事方面应对中国,已不拘泥于美日双边安全条约框架和日美同盟,而是要搞“日美同盟+N”的多边安全网络,以及众多的所谓“2+2”双边安全机制。在多边安全合作方面,所谓实现“自由开放的印太”是以政治、军事为主的综合地缘战略,矛头主要针对中国大陆,甚至图谋将台湾也镶嵌入其中。日本还企图在美澳日印四国机制基础上联合东盟;利用明年韩国总统选举,期待反对文在寅的势力上台后加入日本主导的“自由开放的印太” ;日本的战略触角已伸到欧洲的北约,今年7月促使波罗的海三国参与印太构想,试图形成日美欧政军大联盟。在双边安全合作方面,除日美同盟外,近年来日本防卫省与英、澳、印、加、法国等国,在深化双边安全合作方面取得进展。所以不难看出,新版防卫白皮书所透露的信息与日本“安麻体制”的基本战略思想相吻合。菅义伟是实现安倍既定战略方针的忠实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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