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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孩子 中国应重塑医药监管体制
http://www.CRNTT.com   2018-07-30 09:42:19


图片来源:人民网
  中评社香港7月30日电/整整100年前的1918年5月,鲁迅在《新青年》上发表《狂人日记》,透过一个“狂人”的视角,揭开一个中国封建制度“吃人”的时代,连孩子都适应“吃人者”的角色,发出一声“救救孩子”的疾呼。

  美国《侨报》7月26日载文《为了孩子 中国应重塑医药监管体制》,文章说,100年后的今天,我们仍然需要呼吁中国社会“救救孩子”。能够引发举国关注,幷能延烧至海外的舆论事件,大都与孩子相关。犹记得,十年前的三鹿毒奶粉事件;犹记得8年前山西“假疫苗致残致死案”; 犹记得,连年来幼儿园频频曝出的“虐童案”,最近这一次,仍是和疫苗有关。

  7月15日开始,吉林长春长生生物在一周内被曝两次疫苗问题,一次是狂犬疫苗生产记录造假,另一次是其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因“百白破”检验不符合规定被罚款。 随后一篇《疫苗之王》的文章在朋友圈刷屏,舆论影响空前。

  疫苗本来是用来救命的,如今变为直接或间接害人的工具,何况受害者是无辜幼子,让原本脆弱的社会信任再次到了冰点。也让更多中国的家长们陷入了更深的精神焦虑与健康焦虑中。当然,已有大陆权威专家称,这批有问题的疫苗是因为有效成分不够,所以本身不会对身体产生什么影响,但是最大的风险是会导致失效,即无法预防该预防的疾病,但对于整个社会体系而言,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滥觞,最大的风险是会导致社会撕裂,政府公信力损耗。

  事实上,在中国大陆在近年来从三聚氰胺奶粉风波到最近的“瘦肉精”事件都暴露出,从食品到药品,政府参与管理的部门不少,但监管的漏洞和缝隙似乎越来越大,以至于民间产生了“都在管,都不管”的非议。造假是社会恶疾,在事关国民生命安全的领域造假,是恶中之恶;造假产生的社会性后果,如对社会信心的伤害,早已远超个案本身而成为撕裂社会的利刃。

  资本的逐利本性天然地要用最小的成本追逐最大的利润,这也就使得造假成为一个重要选项。在没有充分监管与法律规范的场域内,没有一个社会可以纯粹用道德理性来规范所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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