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介绍,目前交管部门将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第一种情况,从现在开始到明年4月15日之前,已经购买或者正在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如果符合新国标且列入经信部门产品公告,那么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格证书和车辆合法来源凭证,从现在开始随时可以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第二种情况,已经购买或者正在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旧国标,并且列入经信部门产品公告的,可以在明年4月15日新国标实施之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格证书、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去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以上两种车辆经过注册登记以后不受使用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明年4月15日以后还可以继续使用。
第三种情况,就是今年10月18日之前购买的,既不符合旧国标,也不符合新国标,或者说没有列入经信部门公告目录的,可以在11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期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格证书、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去公安交管部门,或者派出所办理备案登记,通过备案以后,实行三年过渡期,即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生产企业影响几何?
据了解,浙江省早在1984年就有第一款电动自行车面世,1998年就发布了第一个《准许在全省上牌的产品目录》。如今,浙江省是全国电动自行车的重要生产基地和消费大省,目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2000万辆,生产企业约150家,2017年产量达850万辆,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在全国各省(市)中排名第三。同时,也是全国电动自行车零部件的生产基地,蓄电池、塑料件、电机等零部件产量占全国总量的50%至80%。
“目前我省正常生产的企业大概在150家左右,大多数是中小企业,新国标实行以后,它们将在创新产品设计、改进生产工艺、提高技术水平、提升产品附加值,特别是在安全性指标的要求方面,面临严峻考验。同时,由于新国标对安全性、防火、制动、电池的要求,都提出了新的标准,生产成本提高是不可避免的。”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理事长陈建龙说,距离新国标的正式实施不到半年时间,留给企业进行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库存消化,包括采购体系调整的时间已经很短,因此生产企业必须要增强危机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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