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原国家旅游局曾发布提示称,游客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不得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否则,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相关处理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一石激起千层浪,“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的说法引起广泛质疑,最终不了了之。诚然,处理游客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值得商榷,但有需求才有市场,遏制低价游必须抓住供需两端,推动游客转变消费观念,提高防范意识,无疑具有现实意义。
首先,合理确定指导价格,帮助游客有效鉴别。按照旅游部门的说法,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可被认定为“不合理低价”。不过,一些地方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很难成为游客判断的标准。对此,各地应加强市场调研,根据实际成本进一步核定价格,推动旅游指导价接地气,真正发挥指导作用。
其次,以案说法宣传引导,拓展渠道畅通举报。一件事实胜过“一箩筐”说教。加强对于类似低价游诈骗案的曝光,有助于给广大游客敲响警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不合理低价游。同时,现在不少低价游宣传从线下转到线上,通过网站、微信群等拉拢游客。有关部门也要及时跟进,拓展手机“一键举报”渠道,方便公众参与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