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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兵:香港宪制秩序的深度重塑
http://www.CRNTT.com   2021-06-19 00:09:09


“爱国者治港”作为基本的政治伦理应该贯穿“一国两制”实践的历史过程。
 
  香港正在经历一次重大的政治洗礼

  中评社:2019年香港因为修改逃犯条例而出现社会风波,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也表示,2019年“修例风波”的乱局绝不能在香港重演。这次修改选举制度,包括以后进行其他立法的时候,香港社会能够实现平稳过渡吗?

  李晓兵:我相信是可以的。2019年的“修例风波”对香港特区有效管治构成了严峻的挑战,对香港特区“一国两制”实践保持正确的方向形成了巨大的冲击。这一次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修法过程,我们感觉到香港正在经历一次重大的政治洗礼,全面贯彻“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可以说是触及了灵魂,让香港社会各界深深地被触动了,应该说是被感动了。中央一直说要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推动香港“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有时候说得多了,甚至让一些社会人士认为这些都已经成为老生常谈了。但是在2019年“修例风波”之后,中央谈到香港特区“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和保持香港长治久安,大家就感觉到非常迫切,但又找不到有效的办法和举措,在此情况下,一些政治力量甚至想重回老路。如果走到老路上之后,“反中乱港”激进政治力量就会裹挟在里边,“港独”这种本土极端政治势力也会趁机作乱,香港特区内部的政治风暴就会被一波一波地煽动和制造出来,香港将不断面临幷陷入“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政治旋涡之中。

  所以,香港特区在过去一段时间所面临的严峻的政治形势和状态,既有社会危机、管治危机,还有宪制危机,就像张晓明副主任说的,这是要在香港夺权。它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制造危机的过程,而是逐渐让香港变成一个政治高压锅,让香港成为一个非常容易被政治风暴裹挟而变得风雨飘摇的政治经济体,政治过程的水准不断地堕落,政治过程的品质不断地恶化,特区所面临的诸多发展难题却迟迟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但是在香港特区内部又没有寻找到有效的办法进行改变和逆转。去年,香港国安法的出台能够为香港特区“一国两制”实践划定基本的政治底线和法律底线,保障香港政治过程如果被内外政治力量深度裹挟触及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底线的时候,至少可以稳住,但是,从“一国两制”成功实践来考虑,仅仅稳住还远远不够,还要让香港特区整个的管治过程能够呈现出一种新的态势,让所有的参与者能够有基本的政治觉悟,恪守基本的政治伦理。就这次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本身而言,我们既要保证在候选人层面能够进行筛选和过滤;在选举的过程中能够选贤任能,让社会各界看到香港新的发展和希望,让他们对于香港未来美好的期待能够得到实现;在选举结束之后,让行政与立法之间的关系也能够实现一个新的平衡状态,让基本法所确立的香港特区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和宪制设计真正能够落到实处。

  这样的话,香港特区政府的管治就会更有力量感,让整个社会能够更加理解、接受和支持,我们希望在此基础上香港特区能够形成一种基本的政治判断和政治共识,在法律规则制定和修改的过程中,香港本地的立法也要做出相应的一些调整,不断有正反馈,让大家能够感觉到香港特区经过一番艰难的摸索之后真正能够走上沧桑正道。要确保香港特区今后不再出现像2019年那样的“修例风波”将香港整个往下拉,甚至是肆无忌惮地击穿政治和法律的底线,跌入深渊以至于不能自拔,要确保香港深度陷入内外勾连互动的政治漩涡的情形不能再次重演。

  修改选举制度  保证选举过程的政治安全

  中评社: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您如何从总体上评价修改后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对从制度层面保障爱国者治港有什么意义?

  李晓兵:附件一和附件二修改的幅度比较大,主要集中在两大块内容上:一方面对选举委员会的宪制角色进行了重新厘清、重新设置、重新赋权;另一方面,增设了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行政长官候选人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都经过该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而且要把国安委根据香港特区警务部门的维护国安部门的审查情况出具的审查意见书作为前提,确保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行政长官候选人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与原来由选举主任进行资格审查有所不同,其根据国安委出具的审查意见书所做出的候选人资格确认决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能进行司法复核,不能提起诉讼。

  选举委员会的调整,主要是对界别进行了重新划分,对原来界别进行了替换,增加了一些新的分组,以保证其具有广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体现社会整体利益。可以看到,这次对界别的重新划分非常精细,以前基本法没有对界别做过这么细的规定,在五大界别的基础上,又对每个界别的分组进行了非常精细的规定,对每个界别内部的分组和议席的分配也作出了规定,比如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人数还不少,有110席。第四个界别里还包括了地区防火委员会委员的代表,以及港九、“新界”分区委员会及地区扑灭罪行委员会的代表。这些规定都是非常具体的。

  由此可以看出,中央对于香港特区的选举过程和政治运作过程是非常瞭解和熟悉的,能够发现以前存在的问题之所在。这次对香港特区选举制度之所以要做出这么大的调整,就是要保证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过程的政治安全,这也跟香港特区的有效管治联系在一起,要避免“反中乱港”分子或者极端政治力量以及他们的代言人利用制度漏洞参与到选举过程中,或者渗透到整个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架构内部。所以,新修订的附件一、附件二在选举委员会这部分做了一些较为详细的规定,同时,也从总体上对人数进行了扩展,即从1200人扩展到1500人;在完善特区选举制度同时,也在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来推进香港民主政治的发展,幷不是像一些批评意见说的那样,是“民主的倒退”。香港民主政治发展既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往前走,同时也要确保能够稳健运行。因此,对选举委员会的人数进行适当的扩展的同时,又根据实际情况对选举委员会的界别和议席进行厘清和分配。

  另外,新修改的附件一之所以强调全国性团体的香港代表要参与到选举委员会之中,是要让这些对国家有全面的理解和贡献、有牢固的国家意识和强烈的政治认同的优秀人士也能够有机会参与到香港特区重要的选举过程之中,特别是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和行政长官的产生过程。能够参与到全国性团体的香港代表,一方面证明其基本的能力和专业水准,对于全国性活动有积极的参与和贡献,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其对于国家的认识、情感和国家观念方面没有问题。由全国性团体的香港代表参与选举产生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议员,既能够让政治光谱变得更宽,同时保证在整个香港特区的选举过程和政治运行过程中,能够把国家和特别行政区的利益协调兼顾起来。

  中评社:修改后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实施以后,香港可能形成什么样的政治生态?

  李晓兵:修改后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实施以后,首先要重塑基本的政治伦理,保证候选人在参与香港特区政治过程中,都有真诚的、发自内心的为国家好、为香港好的政治初心。在这个过程中,所有管制团队的成员可以对香港的发展、特区的治理、各种政策的出台进行非常专业的监督,但是绝不允许有故意干扰破坏香港特区管治的行为出现。另外,香港“反中乱港”分子进入到香港特区管制团队之中,引发香港特区治理环节出现各种各样的管治危机,使整个特区的政治过程时不时地陷入空转的状态,又时不时地制造出各种政治正当性的危机,甚至是宪制危机,故意制造特区和中央的政治冲突,这实际上对于国家的发展也构成了一种牵制,“反中乱港”分子试图以香港来影响国家发展的进程。这些情况在香港特区过去二十多年的时间里经常反复出现,比如在2019年因为香港特区政府启动修改《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而引发“修例风波”,而在这期间,特区政府为制止“黑暴”而制定出台《禁蒙面条例》却遭受强烈的质疑,包括通过司法复核使其失去效力,以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港澳办都对此问题作出了反应。另外,特区的施政方案也总是会遭到各种各样的抵制和阻挠,以至于有些施政的目标最后的结局就是不了了之。

  还有,参与到香港特区政治过程中的人士有爱国爱港的基本政治立场和政治情怀,这对于在选举结束之后,在行政的这部分也就是特首领导的特区政府,和立法会议员之间,能够形成互相分工、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的局面,即更有利于实现基本法确立的行政主导体制的政治基本目标。

  良好的政治生态有利于香港的管治,能够真正聚焦发展,聚焦民生的改善,聚焦香港“一国两制”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挑战的解决,而不是流于政治反对、政治冲突、政治对立,最后陷入严重的冲突、对立之中而不能自拔,甚至击穿基本底线。我们希望这次选举制度的完善能够优化香港特区的政治生态,或者催生出一种新的政治局面,也就是香港社会参与政治过程的主体应该有基本的心理准备,有牢固的国家观念,对于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别行政区等等勿庸置疑的基本政治原则,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强烈的国家观念和意识。在参与到政治过程中之后,要明白自己应该承担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就不会允许过去那种事不关己的状态和肆无忌惮的行为继续发生。在某种程度上说,这些参与政治过程的人要多一些这方面的考虑,而不仅仅只是一个政治口号、政治标签的张贴,或者是一个政治立场的宣誓,更应该是一种政治过程的深度参与,也是政治人物责任感的充分彰显。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修订作出这么细致的规定,应该不仅能够在入口处把好关,也能够在政治运行过程中进行规范,以形成全面综合的制度保障和法律支撑。

  中评社:附件一规定,选委会设召集人制度,总召集人由担任国家领导职务的选举委员会委员担任,这一条款的设置有什么深意?

  李晓兵:召集人制度也是一个新设立的制度,类似立法会主席或者是某个大机构的主持人。选委会是一个比较庞大的机构,有1500人。选委会每一次参与到一些选举活动中的时候,根据宪法、基本法和国安法的规定,针对现实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召集人可以提出来一些具有指引性和建设性的意见,而且总召集人要求是具有国家领导职务的选委会委员,也说明召集人必须有充分的政治权威,能够获得尊重和支持。

  因为总召集人具有国家领导人的职务,所以这也是衔接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一种制度安排,这样的制度安排创造出一种机制,也建立了一个通道,也就是让具有国家领导职务的选委会的委员来担任选举委员会总召集人,既能够保证选举委员会工作的基本定位,让整个工作过程能够符合“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政策,也能够符合宪法、基本法和国安法的规定和要求,更能够从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角度,从特别行政区“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长治久安的角度,进行遴选和投票,让这个政治过程能够顺畅进行,而且这样的政治过程本身也是对香港整个政治生态的重塑和引导,所以总召集人的政治立场、政治权威、政治经验和工作水准,乃至政治视野和高度,都能够为选委会的有效正常运作以及基本目标的实现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和主体上的保障。

  中评社:选委会由1200人增加到1500人,将“社会服务”界别改为“基层”界别,您对此如何解读? 

  李晓兵:第三个界别中多了一个基层社团。原来的劳工、宗教这些团体还是给予了基本的保证,但基层社团是新增加的。这也是希望香港社会对于基层民众的生活给予足够的关注,要向基层适当地倾斜和投放力量,让香港整个政治运作要更加务实,更加接近香港社会居民的一些常态化的生活、工作、就业、安居的情况,比如子女入学、老年人的养老健康等等一些基本的民生问题。事实上,基层社团在香港社会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因为在基层,同时又是从事社会服务的工作,能够参与到特区治理过程中非常具体的一些工作,但是之前他们的政治参与性可能受到了限制,或者他们的声音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这恰恰是香港社会的问题之所在。也就是说,政治精英、商界精英和知识精英,特别是商界精英,要维持维护资本主义的生活方式,所以他们的利益往往是能够最先得到表达和回应,也能够主导和左右整个香港的社会舆论,但是基层的利益和声音往往不能通畅地传递出来,尽管他们面临的困难非常大,非常多,非常繁杂,但是却不能够得到足够的关注,在其他各个层级的政治过程中也会产生这样的问题。因此,增加基层界别也是要增加基层声音的传达、表达的渠道,希望打通香港社会的各个层次,让香港各区以后的治理过程也能够充分关注和兼顾到基层的各种利益。

  中评社:新修订的附件二规定,政府提出的法案,如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议员的过半数票,即为通过。立法会议员个人提出的议案、法案和对政府法案的修正案均须分别经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议员和功能团体选举、分区直接选举产生的议员两部分出席会议议员各过半数通过。您怎么看这一内容?

  李晓兵:这是一个比较关键的修改。一方面,这是对立法议员过去比较任意、任性的政治行为进行制约,因为“经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议员和功能团体选举、分区直接选举产生的议员两部分出席会议议员各过半数通过”是不容易的。

  政府提的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议员的过半数票就可以,所以政府提的议案一般是可以比较顺利通过的,这相当于有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所规定的“公法案”,议员个人提的有时候可能出于特定群体的利益,或者是某个区域的利益,或者是某个行业的利益,但是通过立法会议员个人提案的方式提出来,不能把这些群体、行业的利益简单转换为特区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必须要经过两部分议员都过半才可以,这既是进行限制,也是要进行把关。

  如果能够获得两部分议员的投票都过半,这就基本上能够证明这样的提案更加具有广泛性和重要性,更应该得到整个香港特区、整个香港社会的关注和支持。这是在特区的治理过程中,对立法会议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制约,也是提出更高的要求,避免让香港特区立法会变成过去曾经出现过的一些立法会议员个人政治情绪宣泄的场所、变成个人政治利益诉求和表达的场所、变成自己背后的一些小集团利益博弈的场所、以及与公利益博弈的场所。

  被采访者简介:李晓兵,法学博士,南开大学法学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香港“一国两制”青年论坛理事,澳门濠江法律学社副社长,天津市法学会宪法学分会副会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高端智库特约研究员,《基本法研究》(中国澳门)学术编委,曾在法国巴黎一大、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台北)做访问学者。主要代表作有《宪法时间》、《光辉岁月:香港特别行政区20年》、《莲花盛开:澳门特别行政区20年》等。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1年6月号,总第28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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