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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兼职研究员、海南大学国际海法与争端解决中心主任傅昆成7月7日举办题为“美国在怕什么——为何始终不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讲座(视频直播截图) |
他指出,客观来看,如果美国最终在拜登总统任内实现了他当年积极推动加入《公约》的理想,那么会给予中国利用解释《公约》第20条的规定,来制衡美国海军在南海实施“自由航行”的行为。这一争论将至少能从法理上,部分牵制美国海军潜艇的南海水下穿航中国领海的行动。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即便美国加入了《公约》,也不会改变其在南海(以及世界其它各海域)进行的“情报活动”。因为美国认为海上的“情报活动”是“军事活动”的一部分。而“军事活动”被拜登领导的参院外交委员会认定,绝不受《公约》规范以及国际上任何按照国际法设立的法庭的强制裁判。
傅昆成说,美国加入《公约》的努力,既然有可能在拜登总统的领导下获得实现,那么对于美国借助《公约》第298条的规定来排除第三方的强制裁判,就可以更加明白地凸显出中国拒绝接受菲律宾南海仲裁案强制裁判的合理性。这将有益于澄清美国以及一些域外国家对于南海仲裁案法律效力的蓄意扭曲。
傅昆成表示,美国如果正式加入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大的战略应该不会有明显的变化,所谓的维护“航行自由”行动,仍将是其在南海搅局、防堵中国发展的主旋律。但是,既然有了《公约》的拘束,美国在南海进行军事斗争的性质,就当然披上一层法律的外衣。而这一层法律的外衣,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美之间的法理斗争的分量。这对于南海的和平发展还是有加分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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