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26日电/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一名47岁消防处区长早前涉在荃湾醉驾,被验出血液酒精含量超标,被控一项在呼气中的酒精浓度超过订明限度下驾驶汽车罪,案件今(26日)于沙田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温绍明将案件押后到12月7日再讯,以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见。被告准以现金5000元保释候讯。
报称消防处区长的被告洪德城(47岁),被控于今年7月24日在荃湾荃湾路近里程标志16.6W(往新界方向),在道路上驾驶一辆私家车,而在呼气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中有27微克,超过100毫升呼气中有22微克酒精的订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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