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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飞龙(来源:中评社资料图) |
中评社香港3月6日电(记者 林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3月5日接受中评社记者采访,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的涉港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田飞龙表示,今年的报告主要释放了四大重要信号:一是“一国两制”在香港经历回归25年后仍将是中国政府奉行的治港基本方针和宪制秩序的核心原则;二是在香港宪制治理原则上凸显“爱国者治港”大原则;三是确认并突出了发展主义的香港管治新哲学;四是以“全面管治权”展现中央治港法理根基、正当性与发展趋势。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要继续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坚定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支持港澳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对比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田飞龙认为,今年突出强调的重点有四个不同之处:一是从治港重点来看,去年报告凸显国家安全及其制度建设,因去年主要针对2019年修例风波,且香港国安法的立法与实施是关键性的法治工程,而今年则聚焦在“爱国者治港”相关的选举法改革以及管治体系更新。
二是在涉外议题上,去年报告凸显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是香港由乱返治的重要环节,也是香港国安法的执法重点,这些外部威胁经过一年多的法律实施和整治已有相当程度的有效解决,故今年报告聚焦于经济民生及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视角和任务适度“内转”,但并不意味着香港外部势力干预的完全消失。
三是今年报告以凸显“全面管治权”的方式更新和替换了去年报告中有关完善制度机制和健全国安法制度的表述,这主要是因为有关制度建设已有清晰的规范框架,以及中央治港是“组合拳”,仍需要借助“全面管治权”填充和深化有关领域的制度改革,故采取了原则性表述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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