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强调,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世界面临的共同挑战。中方期待各方积极落实各自既有承诺,携手努力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及《巴黎协定》规定的绿色低碳愿景变为现实。发达国家应正视自身历史责任,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展现更大的雄心和行动,同时在资金、技术、能力建设支持等方面应给予发展中国家更多实实在在的支持。
香港中评社记者:27日,美国会参议院以64票赞成、33票反对的结果通过“芯片和科学法案”。报导称,该法案旨在增强美国在芯片等尖端领域优势,同中国展开竞争。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赵立坚:中方注意到有关报导。所谓“芯片和科学法案”宣称旨在提升美科技和芯片业竞争力,但该法案包含一些限制中美正常科技合作的条款,中方对此表示坚决反对。美国如何发展自己是美国自己的事,但不应为中美正常的科技人文交流合作设置障碍,更不应该剥夺和损害中方正当的发展权益。中美科技合作有利于双方共同利益和人类共同进步,搞限制“脱钩”只会损人害己。同时,中国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任何限制打压都阻挡不了中国科技发展和产业进步的步伐。
中新社记者:日前,美英澳三国向《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第十次审议大会提交“三边安全伙伴关系”的工作文件,为自身开展核潜艇合作做辩护。印尼也提交了相关工作文件,对核潜艇合作表达关切。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赵立坚:美英澳宣布开展核潜艇合作引发国际社会严重关切。中方已在多个场合阐明反对立场,并于去年12月专门向《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第十次审议大会提交了工作文件。我们并注意到,印度尼西亚日前也向第十次审议大会(NPT十审会)提交了工作文件,就核动力潜艇合作引发的核扩散风险提出了诸多关切。
令人遗憾的是,美英澳三国迄今仍旧没有正视和解决各方关切。无论三国如何辩解,都无法改变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即三国合作存在严重的核扩散风险,违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目的和宗旨。同时,国际社会对核潜艇动力堆保障监督问题存在巨大分歧。相关保障监督安排将构成先例,涉及国际原子能机构所有成员国的利益,理应由所有感兴趣的国家讨论决定。
在中方推动下,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已连续三次将美英澳核潜艇合作问题列入正式议程。中方主张按照惯例,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下启动政府间进程,讨论核潜艇合作相关的政治、法律和技术问题。在各方达成共识之前,三国与机构秘书处不应擅自谈判核潜艇合作保障监督安排。同时,我们也呼吁美英澳三国尊重地区国家的意愿,撤销开展核潜艇合作的决定,避免损害地区乃至全球的和平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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