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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华。(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2月4日电/中国国民党籍前“立委”李庆华自2007年至2016年“立委”任内,涉嫌以人头诈领助理费,被依贪污等罪起诉,新北地院11月两次传唤李庆华出庭皆未到,连律师也没请,虽法官签发拘票,但至今拘提未着,法院已在11月30日发布通缉,时效至2041年4月。
新北地检署今年9月起诉指出,李庆华自2007年1月起至2016年1月止,明知正职助理的配偶等人并未从事“立委”公费助理,仍利用职务的机会,指示“国会”办公室殷姓主任等人,向“立法院”人事处虚伪申报3名“国会”助理的配偶为公费助理。
起诉指出,申报助理薪资共新台币532万余元,李庆华以这些款项支付前妻赡养费、个人旅费等非公务用途。
李庆华侦讯期间否认犯行,今年4月检方讯后以5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出海,9月依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嫌,以及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起诉李庆华。
新北地院11月5日召开程序准备庭,李庆华未向法官请假,时间到也未现身。法官当庭开拘票,要求警方拘提他到案;新北地院11日26日再度开庭,但李庆华仍未现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