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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阳江。 |
金华市浦江县,地处浙中盆地,从空中俯瞰,一条以浦阳江为核心的狭长“生态廊道”,一路铺陈延展,串起湿地、树林、湖泊和农田,犹如浦江大地上一条飘逸的“绿丝带”。
而谁曾想,多年前这条美丽的“绿丝带”还是一片“污染带”,水晶加工作坊密布、固废遍地、污水横流……经过近5年的治水攻坚,浙江大小河流湖泊的基本功能日渐恢复,劣Ⅴ类水基本消除。
在水质越来越好的同时,浙江治水工作也逐步从“工程治理”向“生态治理”转变,由“净水”往“美景”深入。
“浙江省很早就开始探索河湖生态治理,经过多年的实践,全省河湖治理基础较好,生态治河理念深入人心,但百姓对河湖的期待也越来越高。”浙江省治水办(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河长制”护航“美丽河湖”创建
“‘美丽河湖’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爱护,多年的实践证明,河长制是行之有效的河湖管护措施。”浙江省河长办(治水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美丽河湖”建设将在河(湖)长管河(湖)护河(湖)的同时,通过河(湖)长充分调动“巾帼护水岗”“河小二”“河小青”等社会力量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的积极性、参与度,进一步发挥河(湖)长制的社会管理力量,为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制度保障。
作为河长制的发源地之一,浙江在10余年的治水历程中,率先构建起完备的河长制体系。岸上的治水“铁军”们成为了“治水”中的一道“风景”。
早在2017年10月1日,全国首个河长制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河长制规定》已正式施行。河长制的制度创新,综合治水的有效举措,两者相辅相成、交相呼应,为浙江持续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美丽浙江奠定了扎实基础。
杭州市江干区丁兰街道上塘河畔,66岁的“无声河长”张海清沿河而行,到达一处河边,他便拎着小写字板沿河巡查,查看一圈,他在写字板上立刻写上:“今天河面落叶太多,水质在四类左右。”随即,又通过手机将这条情况发到“杭州民间河长”微信群里,通知养护队员前来进行河道养护。没有行政编制,不拿1分钱报酬,这已经是张海清义务寻河的第5个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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