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抱着侥幸心理回家了,回家后我打开箱子清点了一下三个水果箱里一共放着300万元现金。我当时很害怕,但是考虑到自己身体条件很差,需要钱治疗,就想着用这笔钱来治病。”柴多供述称。此时,他已经被确诊强直性脊柱炎。
2017年春节前,周某再次给柴多送了装有100万的一个水果箱。至此,因该工程,柴多共计受贿400万元。
此前,在柴多任职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期间,承揽该院门诊、急诊、医技住院综合大楼建设工程项目的卢某也曾送给柴多80万元。判决书显示,卢某为了使工程顺利验收及拨付工程款,于2009年8月,在柴多家中送了他一个纸箱,里面装有80万现金。
此外,因医院有电梯采购需求,柴多还曾两次收受电梯公司方面贿赂,并帮助中标。判决书显示,柴多2015年收受青海德森电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10万元;2016年5月收受青海西奥电梯有限公司董事长温某1万欧元(折合人民币为74,146元)。
综上,柴多共受贿八起,总金额为人民币5,624,146元。
判决书显示,2019年6月11日,西宁市城东区监察委员会因柴多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柴多归案后积极配合审查调查工作,主动交代了受贿的犯罪事实,并愿意积极清退赃款。
2020年8月,法院判决柴多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柴多退缴的赃款人民币5,624,146.03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