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仲说,乍看之下这个法案好像只使武器运交台湾的时间减少了15天;但实际上,当军售案达到送交国会的门槛时,照惯例美国行政部门需要在正式送交国会的20至40天前,先向国会相关委员会提交初步或非正式通知书;且美国行政部门在将对台军售案送交国会时,还必须注意在接下来的30天内,至少有一天需要在美国国会的会期内。
揭仲进一步指出,另外值得观察的是,美国在透过军售制度释出主要武器系统与关键技术时,往往将优先给予第一类主要盟国,然后才会考虑给第二类“一般国家”。揭仲说,若法案通过后,让“中华民国”在美国军售制度中的地位完全等同于第一类“主要盟国”,也有助于台湾能更早取得先进的武器装备与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