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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台方把被撞翻的大陆渔船运到金门进行调查。(来源:大公网) |
中评社北京11月12日电/据大公网报导,台当局监察机构日前审议通过“2.14”撞船事件纠正案及调查报告,认为台海巡部门在事件过程中违反相关作业规范,存在重大违失。今年2月14日,一艘大陆渔船在金门海域遭台海巡船追赶而翻覆,2名大陆渔民落水死亡。
负责此案调查的赖鼎铭、郭文东、浦忠成等3位“监察委员”表示,相关作业规范、实施计划及状况通报程序等都有明文规定,然而台海巡部门在此次事件中并未进行全程搜证及通报,明显违反多项规定。
“监察委员”指出,此次事件中,海巡多功能艇(CP艇)是单独执勤,未遵循子母艇共同执勤原则。海巡部门在管理层面难辞其咎,导致本案责任无法厘清、事实难以还原。
“监察委员”调查还发现,海巡部门当初采购CP艇时,每艇配有4台执法记录仪,而2022年淘汰更换装备时未能及时补齐,导致搜证装备欠缺,也存在违失。
此外,“监察委员”认为,本案值勤人员未以无线电进行通报虽存在疏失,但由于海巡部门相关通报规定散见于诸多规范之中,实际工作中不易落实,该部门应对相关规定的可行性进行检讨。
“监察委员”补充,虽金门地检署已对本案作出不起诉处分,但海巡部门实应积极检讨规定、基层装备及纪律等行政层面问题,以降低执法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