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再举例说,在收受贿络罪部分更荒唐,检方提到,其中210万元是沈庆京利用7名人头分别汇款30万元至民众党政治献金专户,其中关键是,这些政治献金如何证明是柯收贿的对价?另1500万元检方则是直指由沈庆京现金交付给柯文哲,但检方并不能确定沈是在何时、何地亲交给柯。
邱毅强调,当沈庆京和柯文哲对此都不认罪状况下,检方应该拿出更实质且直接的证据,来证明沈确实亲交贿款1500万给柯,以及这1500万的流向,而不是只用推测的间接或者传闻证据,因为这一条罪名最重,柯被求处15年刑期,一定要有明确的对价关系,否则接下来在法院检方很难站得住脚。
最不符合比例原则的是,邱毅说,假使真有贿络,当案件中的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可拿到沈庆京的贿款5250万元,身为时任台北市长的柯文哲竟然前后只受到1710万元?这是纵横商场数十年的沈庆京处理事情的方式?他完全无法相信这样的比例原则合理。
综上所述,邱毅认为,这案件摆明就是政治操弄下的司法追杀,在检方不公开的侦查过程中,透过各种放话和泄密,营造出柯文哲坏事干尽的形象,接下来在法院公开审理中,柯必须透过律师一一证明自己的清白,熬过法院一审,先求无罪,再来谈寻求政治上的复活。 |